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公共资源配置 > 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号: 752950906/201710-31120  信息分类: 保障性住房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1-16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16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词:
称: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次保障性安居工程 督查工作的通知 建保函〔2017〕2336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次保障性安居工程 督查工作的通知 建保函〔2017〕2336号

发布日期2017-11-16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次保障性安居工程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17﹞628号),进一步强化2017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快公租房竣工交付和分配,提前做好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第三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并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督查2017年1-9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度情况,督促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对今年开工、基本建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真实性,以及第二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了解2018年棚改计划前期准备和资金落实情况,力争早安排、早开工。

(二)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督查2017年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7.43万套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展,按项目分析原因,协调调度,督促各地按照年底前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加快建设。

(三)公共租赁住房竣工交付和分配入住情况。公租房竣工交付和分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督查落实进城落户人员住房保障政策,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并向社会公布的进展情况;重点核查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分配进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各地加快尚未竣工项目建设和分配进度。同时,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竣工交付率在80%以上”、“5.34万套已竣工验收备案未分配公租房6月底完成分配50%,年底前完成”等国务院大督查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主要督查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促相关市县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整改,并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抽查核实。

(五)2017年第二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主要督查2017年第二次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和进展情况。

三、督查要求

(一)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除个别市外各地已上报完成,请各督查组对照棚改新开工和基本建成项目清单,重点核实各地上报完成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结合前两次督查情况,对尚未督查的新开工和基本建成项目进行督查,确保到年底前实现督查项目覆盖面不低于50%。

(二)截至9月底,全省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公租房项目,只有25.2%达到竣工交付条件,进度在全国排名靠后。请各督查组对照各地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公租房项目清单,重点督查尚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项目,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各地加快工程竣工交付。并对上报已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项目抽查核实。

(三)在督查中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各督查组要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督查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确认,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带回备案。

(四)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报告模板撰写督查报告,督查报告主要包括督查基本情况和评价、发现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发现问题是指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关于项目开工进度、分配入住进展、工程质量安全、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不仅是地方保障部门汇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各督查组于11月10日前提交2017年第三次督查报告和有关督查表格。

(五)各受查市、县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2017年10月12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