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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50906/201801-25716  信息分类: 保障房分配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1-09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09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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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砀山县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砀山县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1-09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认真有序做好我县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有效推进我县保障性住房科学、合理、公平分配,切实解决我县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1号令)和《砀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砀政办[2013]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我县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采取并轨运行、租补分离的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轮候解决的方式,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逐步解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

保障范围 

根据2017年县政府投资建设可供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本轮住房保障范围为: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含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单位集中申报团体。

 

、分配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根据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将本次实物配租保障户信息情况在城区繁华路段及媒体网站进行了公示,房源信息情况在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进行了公示。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进行电脑随机公开摇号选房。

(二)、弱势优先原则

1、申请家庭因大病或家庭遭遇不幸享受本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申请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等级)下肢残疾家庭;

3、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房源情况

本次摇号房源共119套。

桃源居小区19#(68套)、23#(51套)。

五、保障分类

本次配租保障户按照“三审二公示”的工作程序,经过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入户调查、公安、民政、人社、房管等相关部门联查联审、公示等阶段,共有92户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含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单位集中申报27户取得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公开摇房资格。

六、配租方式及程序

(一)配租方式

因申请保障户较多,配租房源楼层分配按照申报家庭收入及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类别。按照A类、B类、C类保障家庭的先后顺序依次摇号,根据轮候排序,由被保障家庭代表自行摇号,现场公开摇房结果。

(二)配租程序

1、配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配对的办法进行。摇号信息包含两个方面的基础信息:房源信息和家庭信息。以房源信息为静止信息,导入系统后顺序打乱;保障户信息导入系统后,按不规则顺序滚动,在一定时间内随机结束滚动,房源所在的行相对应家庭信息,即确定每批次摇号结果。

2、A类、B类、C类批次摇号信息由工作人员导入摇号系统,进入摇号程序,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现场随机选出两名保障户代表负责监督并操作,大屏幕显示,现场打印结果。

3、摇号是个人申报的须有申请人到场,集中申报的须有单位委托代表到场,当场签订《实物配租确认单》。

4、实物配租摇号结果上报县政府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七、摇号时间、地点

摇号时间:2018年1月9日。

摇号地点:砀山县大建设指挥部一楼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1、配租保障户凭身份证原件签到确认后参加摇房。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而委托他人代理,应出具由社区认可盖章书面委托书;无故不参加摇号的,将视为本次放弃。放弃摇号或中号的家庭自愿放弃的,三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2、本次配租摇号轮空的保障户,在下期实物配租时经审核合格,继续享受住房保障资格。

3、已摇中的保障户不得自行调换。中号凭保障户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摇号结果逾期不签的,视同自动放弃保障资格,该房源滚入下一批配租房源。

4、本次配租中号保障户原来享受的住房租赁补贴停止发放时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电脑摇房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县公证处、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指导。(二)严明纪律,工作人员在分配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把政策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三)对出具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十、本实施方案由砀山县房改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