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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50906/201708-48616  信息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7-08-29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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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砀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砀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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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发挥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作为根本目标,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群众全民健身活动的权益,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推进全县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健康砀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民健身和科学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体育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全民健身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一)锻炼人数不断增多。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与全省平均水平相一致并长期保持。

(二)群众体质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国民体质综合指数达98%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健身场地日趋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逐步提高,实现县级“一场两馆”(1个县级公共体育场、1个县级公共体育馆和1个县级公共游泳馆),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全县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建构“15分钟健身圈”。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70%,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健身设施网络格局。

(四)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

(五)健身网络逐步延伸。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体育协会逐步实现实体化全民健身辅导站,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

(六)志愿服务不断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工作,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县、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指导服务不断完善。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组织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依据个人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八)服务行业蓬勃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规范健身市场,积极引导和探索全民健身消费渠道,促进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各镇(园区)和县直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砀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在经费、机构和人员等方面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

2.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公共财政投入。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三纳入”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1.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县教育体育部门指导各镇(园区)和县直各部门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体育健身指导,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锻炼时间。

2.组织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梨花节、酥梨采摘节等节庆时段,开展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坚持办好每年1次的“全民健身日”活动和“五一五四”运动会,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发展。

3.创建区域群众体育品牌活动。依托砀山酥梨之乡、武术之乡的巨大影响,充分利用砀山百万亩果园、黄河故道等旅游资源,每年举办砀山县梨园马拉松、环江淮骑行、马术比赛等旅游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体育品牌,提高砀山县的知名度、美誉度。

4.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推广“运动处方”,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1860人。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达标率达到92%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加强场地设施建设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砀山县“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中小型、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对空闲场所的改造利用,结合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健身步道20公里以上。

县级:建成“五个一”,即:一个6000座体育馆、一个20000座体育场、一个3000座标准游泳设施、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

镇(园区):所有镇(园区)均建有公共体育设施,50%以上镇(园区)建成“三个一”,即:一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一个全民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

行政村(社区):所有行政村均建有公共体育设施,50%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升级换代,50%以上建有室内体育活动室;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其中50%以上建有“两个一”,即:一个室内健身俱乐部,一个室外健身广场。

盘活存量公共体育设施资源,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依法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外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

(四)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推动网络向基层延伸

1.加强宏观设计和有效指导。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协调各方立场、部署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大力加强县级体育总会建设,形成管理型、指导型、服务型、枢纽型组织,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大力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发展人群类、民间类、草根类体育社会组织,探索体育社会组织“一业多会”,协调推动发展老年人、农民、职工、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体育社会组织,促进行业体育协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3.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延伸覆盖,引导扶持镇(园区)、村(社区)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增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镇综合文化(体育)站建设,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体育服务功能。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站点、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指导站等,逐步实现基层健身站点网络化。

4.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民间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试点改革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五)着力打造全面建设体系,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武术、太极拳、游泳、马拉松、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广场舞、健身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重点打造梨园马拉松、骑行、马术等具有影响力的时尚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健身气功、棋类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加快发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

2.定期举办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比赛项目,县镇村三级层层举办,搭建起参与面广、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大众体育竞赛平台,扩大体育人口,促进与带动全民健身普及发展。

3.深化健身气功改革建设。完善健身气功组织管理体系、健身气功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健身气功比赛活动体系基本形成、健身气功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加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促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县注册健身气功站点数量达到15个,注册习练人员不少于0.1万人。

(六)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1.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完善“砀山县全民健身网”的健身服务功能,推进县级“全民健身网”建设开通,实现县、镇(园区)链接,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

2.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国民体质监测机构优秀示范点,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网点范围,努力向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和单位延伸,建成覆盖全县的网络系统,形成我县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新格局。

3.认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开展“体质测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试点组织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建立居民体质档案,通过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

4.加强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宣传。推广“运动是良医”和“康体结合”的理念,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和各类健身与健康知识培训班,大力普及运动健身促健康的科学知识。每年至少组织1项体育科普知识下乡或进社区活动,宣传体育文化、全民健身理念。

(七)大力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继续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质量和一线指导员的上岗率。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类分项继续培训,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上注册总人数要达到1860人,占我县总人口的万分之十五以上。

2.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实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证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必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3.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

(八)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做好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1.围绕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农村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的均等提供,县、镇(园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准落实。

2.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教结合。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基础上,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扶持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和赛事活动,加强中小学足球场地、青少年体育组织等建设。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体育场馆设施共建共享工程”。贯彻落实“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举办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

3.建立健全县、镇级老年人、农民、职工等各类人群协会,加强健身科学指导。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农民、职工、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

(九)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催生全民健身新业态

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县、生态文明强县发展战略,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大力弘扬体育文化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工作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挖掘和拓展全民健身宣传内容,增强全民健身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文化、科技、卫生、住建、环保、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完善体育设施规划和用地保障。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进入县级规划委员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

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7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对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等多种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利用好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相关税费优惠力度,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加强对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

(三)完善全民健身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以全民健身评价和激励为核心,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运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将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交由其承担,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主体。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

把全民健身的相关评价指标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鼓励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县城、体育生活化镇(园区)和示范村(社区)。

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其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进一步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育基地。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水平提升基础上,落实运动健康指导师培养和资格认证体系,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县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教体局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

(二)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县政府将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反映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