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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50906/201709-71522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17-08-22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8-22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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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砀山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砀山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22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推进我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徽省水污染防治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打造创新性五个砀山”,即实力砀山、宜居砀山、生态砀山、活力砀山、幸福砀山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属地负责、综合整治、协调推进、确保达标”的工作原则,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城区黑臭水体”为核心,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用4年时间对城区排查出的7条黑臭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确保到2020年底前,我县城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实现城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整治计划

  2017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7条黑臭河道基础资料清单,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明确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面积、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现状、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达标期限等。

  根据已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对7条黑臭河道进行民意调查,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所确定的水体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照《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划分该水体的黑臭等级,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

  (二)确定整治方案

  在系统分析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初步确定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径,预估所需的工程措施、工程量、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年度资金需求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整治效果,“一河一策”确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的编制要与防汛排涝相结合;充分考虑每条黑臭河道实际,结合地区规划和周边环境景观,努力彰显特色。201711月前完成整治方案编制工作,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有序推进整治

  从现在起至 2020 年,分阶段对 7条河道实施整治,2016年5月底前,县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列入2017年度整治的4条黑臭河道的工程设计方案,每年10月底完成将列入下一年度的黑臭河道工程设计方案,由专家进行论证后报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备案。

  各镇园区、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委,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论证后的工程设计方案按进度、职责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各园区:负责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求确定黑臭水体名单,制定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砀山县城中水系整治方案》,做好城中水系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做好河道周边和封闭水体治理、保洁工作,做好中水回用工作,整治黑臭水体的拆违等执法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开展周边污染源排查,加强对工业污染废水排放的监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

  县水务局:配合黑臭水体识别评估,负责做好黑臭水体调水活水和清淤疏浚、河面漂浮物清处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做好与整治工程相关规划协调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整治项目论证、立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整治项目资金保障、审核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

县住建局:确保污水管网运行和水位正常,配合相关部门对黑臭水体有关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配合做好污水接管工作。

县农委:沿河养殖业治理等工作,做好配合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砀山县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黑臭水体整治领导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各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明确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科学研究,周密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保障机制。县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支持属地开展工作。

  (二)保障资金到位,确保工作开展。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县财政局、县建投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举办广场大型活动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意义,主动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进展情况,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促,认真组织考核。各部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情况将纳入每年的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县环保局要及时全面掌握整治工作动态,定期到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

  (五)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对于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水体,各部门要充分履职,定期检测水质情况,确保长效管理资金投入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和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