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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1218005/201807-20776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7-02
发布机构: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7-02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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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砀山实行农产品安全“六化”监管模式

砀山实行农产品安全“六化”监管模式

发布日期2018-07-02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砀山县以创建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全力推行监管对象明确化、监管风险分级化、监管方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可追溯化、检查巡查痕迹化和监管覆盖网络化实施“六化”监管模式,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农产品监管平台,实现监管覆盖网络化

 按照“完善县级、强化镇级、健全村级”要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全县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作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常设机构,牵头负责农业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

健全镇级监管检测体系。在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1间专业检测室,配备1套农残速测仪,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对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指导和督促工作,重点对农(兽)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巡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

健全村级监管体系。在各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各村委确定2名村干部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大户要积极配合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实现监管对象明确化

(一)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与各生产基地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了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监管名录,通过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提高诚信意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二)积极鼓励和引导全镇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发展,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农产品生产全部有标可循。健全完善农业标准化工作制度。具体抓好标准培训与推广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等四项制度建设。

三、坚持依法监管,实现监管方法规范化

按照中央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监管工作,增强严格执法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抓住当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让不法生产经营者真正付出高昂的代价。

四、建立农资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可追溯化

(一)建立农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引导农资销售企业实行以会员卡为基础的实名购销制,通过使用二维码对农资经营、流通、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完整记录,实现农资销售“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目标,实现农资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从源头上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生产基地要推行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病虫害发生、投入品使用、收获、检验检测等情况,实施从生产到销售全程记录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制度。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现检查巡查痕迹化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督导“三品一标”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三)抓好产地准出制度落实。要在全镇“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对检测合格的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实现监管风险分级化

对食用农产品实行分级管理,对高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通过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各个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事,防止事态扩大。要坚持全局一盘棋,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