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砀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宗教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宗教局信息公开服务,宗教局编制了《砀山县宗教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宗教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宗教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砀山县宗教局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砀山县宗教局 )。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宗教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县编制的《砀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砀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砀山县宗教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砀山县宗教局)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宗教局主要采取在受理点公开形式。

 本机关受理点:砀山县宗教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8095088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宗教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宗教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县宗教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砀山县宗教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砀山县宗教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8095088;邮政编码:235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宗教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宗教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宗教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宗教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工作日15日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宗教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 8095325,地址:砀山县监察局  邮编:235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