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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处(具体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3楼)。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县政府编制的《砀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到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处(办公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3楼)。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www.live0531.com/public/column/3627050?type=4&action=list当面受理点: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处;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2250815

本单位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处;办公地址:砀山县政务中心五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2250815;邮政编码:235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受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2250815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