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李庄镇政府信息公开

李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镇根据县政府编制的《宿州市砀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李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镇编制的《李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砀山县信息公开网--乡镇、街道--李庄镇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李庄镇政务公开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可到砀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联系电话:0557-8660117。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镇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镇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李庄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镇政府大院;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8660117;传真号码:0557-8660117;电子邮件:lzzzfbgs@163.com;邮政编码:235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砀山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镇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镇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镇政务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8095325,地址:砀山县监察局,邮编:235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